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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应急照明需要达到什么标准才能检测合格?消防应急照明的检测标准
来源: 时间:2025-03-31 11:07:35
消防应急照明作为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的“无声守护者”,在紧急时刻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商场、剧院、写字楼等人员密集区域,一旦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正常照明系统可能因断电而失效,此时应急照明系统便成为指引人员安全疏散的关键“生命线”。它能在瞬间点亮,以清晰明确的标识为慌乱中的人们照亮逃生路径,避免踩踏、迷路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其合理布局与可靠运行,不仅是消防法规的明确要求,更是对生命高度负责的体现,为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筑牢了坚实防线。那么,在消防年度检测中,对于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要求是什么?
消防应急照明需要达到什么标准才能检测合格?消防应急照明的检测标准
1、外观及标识:
灯具外观应无破损、变形,指示灯正常,标识信息完整、清晰。
外壳、灯罩应选用非燃烧材料制造,外表涂覆层无腐蚀、脱落、起泡现象,无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
安装应牢固,不应有明显松动。
2、应急工作时间:
根据不同建筑类型,应急照明灯的持续应急工作时间有明确要求。例如,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少于1.5小时;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应少于1小时;其它建筑不应少于0.5小时。
灯具电池放电终止电压应不低于额定电压的85%,并应有过充电、放电保护。
3、照度要求:
利用照度计测试应急照明灯具设置部位的地面水平照度,需满足特定标准。例如,疏散走道的地面-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勒克斯(lx);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内的地面-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3.0lx;老年人照料设施、病房楼和手术部的避难间不低于10.0lx等。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的消防应急照明,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4、功能要求:
灯具应设有“主电”、“充电”、“故障”三种状态指示灯,且指示灯状态应符合规定。
灯具应设有模拟主电源供电故障的试验按钮,按压此按钮时,应急灯具应能顺利转入应急状态。
正常交流电源供电切断后,应顺利转入应急工作状态,转换时间不应大于5秒,并能连续转换照明状态10次。
系统应具有应急启动功能、应急状态保持功能、复位功能、自检功能、重复转换功能。
5、防护等级:
灯具及应急照明配电箱、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规定,如室外安装或地面安装应为IP67;自带电源B型灯具应为IP65等。
6、电源与电池:
灯具的电源应由主电源和蓄电池电源组成,且灯具的电压等级应与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控制箱的输出电压一致。
蓄电池的要求包括不应采用钴酸锂、三元锂及其他含钴元素的锂离子蓄电池;自带电源型灯具不应采用铅酸蓄电池;B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不应采用锂离子蓄电池等。
7、其他要求:
系统组件和设备应符合设计选型,并应具有出厂产品合格证及符合法定市场准入规则的证明文件。
检测用的仪器、仪表等应按--现行有关规定计量检定合格。
灯具光源的控制功能、应急照明控制器的功能等也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在检测过程中,需严格按照上述标准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消防应急照明系统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发挥应有的作用,保障人员生命安全。
以上就是关于应急照明系统消防检测标准的相关解读,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内容,可以点击亿杰消防网官方客服进行在线咨询。

1、外观及标识:
灯具外观应无破损、变形,指示灯正常,标识信息完整、清晰。
外壳、灯罩应选用非燃烧材料制造,外表涂覆层无腐蚀、脱落、起泡现象,无划伤、裂痕、毛刺等机械损伤。
安装应牢固,不应有明显松动。
2、应急工作时间:
根据不同建筑类型,应急照明灯的持续应急工作时间有明确要求。例如,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少于1.5小时;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应少于1小时;其它建筑不应少于0.5小时。
灯具电池放电终止电压应不低于额定电压的85%,并应有过充电、放电保护。
3、照度要求:
利用照度计测试应急照明灯具设置部位的地面水平照度,需满足特定标准。例如,疏散走道的地面-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勒克斯(lx);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内的地面-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3.0lx;老年人照料设施、病房楼和手术部的避难间不低于10.0lx等。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烟与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其它房间的消防应急照明,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4、功能要求:
灯具应设有“主电”、“充电”、“故障”三种状态指示灯,且指示灯状态应符合规定。
灯具应设有模拟主电源供电故障的试验按钮,按压此按钮时,应急灯具应能顺利转入应急状态。
正常交流电源供电切断后,应顺利转入应急工作状态,转换时间不应大于5秒,并能连续转换照明状态10次。
系统应具有应急启动功能、应急状态保持功能、复位功能、自检功能、重复转换功能。
5、防护等级:
灯具及应急照明配电箱、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规定,如室外安装或地面安装应为IP67;自带电源B型灯具应为IP65等。
6、电源与电池:
灯具的电源应由主电源和蓄电池电源组成,且灯具的电压等级应与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控制箱的输出电压一致。
蓄电池的要求包括不应采用钴酸锂、三元锂及其他含钴元素的锂离子蓄电池;自带电源型灯具不应采用铅酸蓄电池;B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不应采用锂离子蓄电池等。
7、其他要求:
系统组件和设备应符合设计选型,并应具有出厂产品合格证及符合法定市场准入规则的证明文件。
检测用的仪器、仪表等应按--现行有关规定计量检定合格。
灯具光源的控制功能、应急照明控制器的功能等也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在检测过程中,需严格按照上述标准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消防应急照明系统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发挥应有的作用,保障人员生命安全。
